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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中心时间: 2024-05-12 14:33:32 | 作者: 企鹅电竞HD网页版观看
近年来,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耕作制度的变化,农作物病虫害呈多发、重发的态势,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非常大威胁。2010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要“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”。为贯彻落实精神,加快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,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,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安全、质量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,我们对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。
(一)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,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方法。病虫害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灾害,减轻病虫害损失,是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方法。近年来由于气候变暖,作物耕作制度和种植结构的变化,导致常发性病虫害频繁发生,面积逐步扩大,突发成灾频率显著提升。特别是水稻“两迁”害虫、小麦条锈病、蝗虫、草地螟和玉米螟等重大病虫害,具有发生范围广、暴发性强、传播快、危害重的特点,对防治时效性和防治技术方面的要求非常高。通过专业化防治队伍实施统防统治,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控制病虫危害,实现“虫口夺粮”,是实现防灾减灾、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途径。
(二)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,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。纵观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,都是通过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的。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、三产业和城市转移,农业生产者老龄化和女性化的问题日渐突出,对劳动强度大、技术方面的要求高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力不从心,难以做到科学安全、经济有效地控制病虫害。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,使用先进、高效的植保机械,不但可以降低劳动强度、提高防治效果,更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、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。
(三)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,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业生产者安全的有效手段。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方面的要求高,多数农民缺乏相关的植保知识,导致盲目、过量用药,不仅破坏农田生态环境,而且易引起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施药者安全事故。通过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,能轻松实现安全、科学、合理用药,有利于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可追溯制度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有利于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,保护农业生态环境;有利于减少施药人员中毒几率,保护施药者人身安全。
(一)加强对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。建议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逐步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把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作为服务“三农”、满足农民群众需要的大事,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,加强领导,重点支持,积极地推进。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发展规划,明确目标,制定促进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。主动向当地政府、有关部门及社会媒体进行汇报宣传,争取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,确保推进专业化防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。
(二)加大对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的投入。建议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,拓宽资金渠道,加大对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,设立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补贴,主要对专业化防治组织及相关组织管理进行补贴,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发展。充分的利用各项病虫防治经费补贴,努力提高重大病虫专业化防治的覆盖面。制订优惠政策,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植保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领域,探索企业共建、联建模式。
(三)引导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有序发展。目前,浙江、河南、上海等地探索形成了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多种组织形式,包括专业合作型、企业带动型、大户主导型、村级组织型等。建议有关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,因地制宜地选择比较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,通过政策引导、部门组织、市场拉动、企业带动等途径,全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。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运行机制、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专业化防治组织进行重点扶持,通过建立示范区,典型引路、示范带动的方法,促进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健康稳定发展。
(四)强化对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的服务指导。建议各级植保机构要切实做好对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的服务工作。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用药、防治技术和药械维修技能等方面的技术培养和训练,力争每个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。积极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除化学防治以外的农业防治、物理防治、生物防治等综合防治。及时向专业化防治组织发布病虫发生信息和防治技术要点,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及时开展应急防治。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专业化防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积极争取专业化防治组织在注册、工商登记、税务豁免、道路运输、安全管理、小额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,探索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的防效保险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险,为专业化防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
(五)建立健全植保专业化防治的管理机制。建议各省农业行政主任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,因地制宜,制订适合本地区的植保专业化防治管理办法,逐步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的组建和运行行为。逐步对专业化防治组织的组建或撤销、服务方式、收费标准、用药规范、机械配置和使用保管、防效保障等环节进行规范。探索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认定标准和行业准入考核办法,逐步做到植保专业化防治人员持证上岗。针对服务中防治是否达标等争议问题,制订各类病虫害防治效果认定标准,探索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效果、药害等鉴定机制、防治效果纠纷仲裁机制,及时解决专业化防治中出现的问题。